基本上,我是不贊成這樣的改變,但是我不像周錫瑋縣長,因為周縣長面對中央政府的任何新政策不用記者講,我都知道是「 不配合」,他唯一會配合的應該只有「上山打老虎」。
其實,如果真的要鼓勵小朋友多運動,應該是要鼓吹運動的風氣。建議杜部長不要只會作「手推記者」的拉筋運動,要多仿效馬英九先生,即使身繫千務,日理萬機,依舊會去騎騎腳踏車、跑步、游泳、抓魚、剝柚子...展現多元化的「快活」運動。另外,少那五分鐘,可能會造以下的問題 :
1. ASOS曾經用音樂明確指出「下課 ! 十分鐘的戀愛...」如果少了五分鐘,男同學可能會少了掀裙子、女同學可能會少了傳情書的前戲過程,這將誤導學生們追求更快速、便利的男女關係,未來將造成人際關係扭曲的社會問題。
2.老師們如果少了五分鐘,就只能趕回辦公室換教材,而沒有多餘的時間團購情人果、焦糖滷味、梅山蜜餞等地方名產,甚至有人會無法做出正確的股票買賣判斷,這些都將造成供需失衡的經濟問題。
3.如果少了五分鐘上廁所,搶不到廁所的同學可能會因為憋尿而影響個人身體健康。或者,男同學也可能會因為上完廁所趕著回教室而忘了拉拉鍊,被全班同學嘲笑,造成嚴重自卑的心理問題。
少掉的那五分鐘可以多跑一次福利社,幫隔壁的女同學買根冰棒。多出來的那十分鐘卻只能多跳一次「快活」的 "安娜",我看同學們應該會跳得要死不活。
2007/08/31【聯合報╱記者薛荷玉/台北報導】
教育部新出爐的「快活計畫」,要求各縣市教育局修正國中小學下課時間,把其中兩節下課時間由十分鐘縮短為五分鐘,挪出十五至三十分鐘做課間運動。
中小學老師贊成學生多運動,對延長某一課間時間運動,縮短其他節下課時間,則有疑慮。國小劉姓老師就表示,大學校廁所數量多半不夠、離教室又遠,下課時間常得排隊使用,「現在學生常上課三、五分鐘後才姍姍來遲,改成五分鐘怎麼夠?」,台北縣長周錫瑋乾脆說「台北縣不配合。」
教育部長杜正勝昨天親自宣布這項「快活計畫」,表示已發文給各縣市教育局,要求配合修正「中小學學生在校時間規定」,調整每日上午或下午第二與第三節課間活動為十五至三十分鐘,讓學生每天都有足夠身體活動時間。
在不減少上課時數前提下,要增加課間活動,就得壓縮其他節的下課時間;體育司長簡明忠說,如果上午第一節及第三節的下課時間都由目前的十分鐘,減少為五分鐘,第二節下課就可多出十分鐘做些如新式健康操的運動。
杜正勝表示,現在下課十分鐘時間太長了,學生上完洗手間,回到教室也沒事可做,還不如集中起來,增加學生運動的機會。
簡明忠表示,在增加學生課間運動方面,已有台南縣等七縣市做出規定,其餘縣市則將運動時段、種類交由各校自訂;但即使有統一規定的縣市,內容也多半是授權各校擇一時段,或就三個建議時段擇一而行。
根據教育部的最新規畫,如學生每天增加課間運動時間,再加上原來二節體育課共九十分鐘,每周運動時數就可達到目標的二百一十分鐘。
也有老師質疑教育部此舉是剝奪學生下課時間,因為下課就是讓學生自由活動,不應該由老師監督學生一定要做某項運動,好像是另加一節的體育課;部分要「跑班」的科任老師也說,下課要走回辦公室喝口水、更換教具,再到下一堂的教室,縮短為五分鐘可能不夠用。